培养动态
北林研培养〔2023〕4号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部):
为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严格落实研究生培养必修环节的相关规定,确保各培养环节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对我校2023年研究生培养的培养计划、中期考核、开题报告、博士学科综合考试、实践训练、学术研讨与报告、专业实践等必修环节实施进程总体安排如下,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部)认真落实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的主体责任、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要求,严格执行培养环节制度。
一、完成培养环节的时间要求
完成时间 |
考核对象 |
应完成的必修环节 |
2023/07/07前 |
(1)2021级学术型研究生,其中2021级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是否进行相关考核可由学科自行决定。 (2)2020级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和休学返校研究生 (3)中期考核环节仍未完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 |
中期考核 |
2021级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
学科综合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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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报告论证前 |
2018-2022级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 |
课程学习计划、论文研究(设计)计划 |
2023/08/26前 |
2022级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最迟于2023年12月27日前完成) |
开题报告 |
2023/12/27前 |
2022级硕士研究生 |
|
2023/12/27前 |
2022级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最迟于第四学期内完成) |
学科综合考试 |
2023/10/26前 |
2023级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已指定的) |
课程学习计划 |
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前 |
2018-2021级学术型研究生 |
实践训练 学术研讨与报告 |
2018-2022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
专业实践 |
备注:(1)如以上必修环节的完成截止时间与本人所在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对应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有出入的,请以所在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培养方案中的有关要求为准;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的具体相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3)以上所列必修环节仅为公共必修环节,其他环节请以所在学科研究生培养培养方案中的有关要求为准。
二、培养环节有关规定和填报表格
研究生培养必修环节的有关规定可通过“研究生院主页—培养管理—培养制度”目录中查阅或下载;研究生使用的所有培养环节相关填报表格可从“研究生院主页—综合服务—下载中心—培养资料”目录中下载。
三、组织落实与信息提交
研究生培养必修环节应严格按照我校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确定的时间完成,研究生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必修环节的指导,各学院、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相关负责人应根据研究生院的总体时间要求,结合学院、学科特点周密组织、科学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好各项必修环节工作,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设计)研究、毕业答辩申请等的顺利进行。
学院应加强对研究生培养必修环节工作的组织管理与监督落实,督促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及时将研究生中期考核、开题报告等培养环节的有关安排(见附件1~3)提前报送至本学院研究生秘书办公室,同时报备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院将安排专人督查培养环节的进展和实施效果。考核结束后,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应及时将本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研究生考核情况报送至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后及时上报研究生院。
四、材料审核与提交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在验收研究生纸质材料时须认真检查表格中的各项内容是否准确,各项意见及签字是否齐全。检查合格者,及时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培养管理—培养环节管理”录入,并将必修环节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7)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主楼214),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iuzhijia134@163.com,具体提交时间如下:
时间要求 |
提交材料 |
2023/09/01前 |
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统计表(附件4) |
2023/11/03前 |
研究生课程学习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2023级,附件5) |
2023/12/29前 |
研究生论文研究(设计)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2022级,附件6) 学科综合考试情况统计表(主要为2022级博士生,附件7) 研究生开题报告完成情况统计表(2022级,附件8) |
附件:
1. 研究生中期考核时间与地点报送表(学科)
2. 研究生开题报告时间与地点报送表(学科)
3. 研究生中期考核/开题报告具体安排表(参考)
4. 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统计表(学院)
5. 研究生课程学习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学院)
6. 研究生论文研究(设计)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学院)
7. 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情况统计表(学院)
8. 研究生开题报告完成情况统计表(学院)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