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 |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评选的通知
来源:高教分会作者:高教分会时间:2011-05-03
各有关团体会员单位:
  为促进高等林(农)业教育科学研究更好地为高等林农(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服务,提高研究机构的科研水平和服务能力,中国林业教育学会高教分会决定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开展的第三届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范围
  2007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的、以开展高等林(农)业教育科学研究工作为主要任务的教育研究机构,主要包括学校内设的高教研究所、高教研究室等研究机构。
  二、评选组织机构
  中国林业教育学会高等教育分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宋维明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中国林业教育学会高教分会秘书处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和联络工作。
  三、评选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或在其中某些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可参加评选: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高等林(农)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践,积极主动并创造性地组织开展高等林(农)业教育科学研究工作。高等林(农)业教育科学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能对国家重大问题、区域发展问题做深入调查研究,并为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与决策提供比较充分的科学依据,做出了突出贡献。
  2.研究成果在高等林(农)业教育研究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推动了高等林(农)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近3年来,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了数量较多且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及学术论文等,承担了多项国家、省部级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的研究课题等。
  3.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有章可循,机构运转良好。注重研究团队建设,建立了一支有一定数量、结构合理、整体素质较高的专职研究队伍。为研究人员提供了较好的研究和工作条件,能够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引领研究人员转变研究范式,强化实证研究意识,注重开展实践研究,与本单位其他科研机构比较具有较好基础,为本单位改革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4.积极开展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有关国际组织的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参与或设立了国际高等教育合作组织,与境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联合举办了高水平的学术会议。
  四、评选方法与步骤
  1.中国林业教育学会高教分会先行自评,评选期为2011年5月4日至2011年6月30日。
  2.请参评的会员单位认真填写《第三届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申请表》和自荐材料(一式三份)(见附件一),于2011年5月31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报送中国林业教育学会高教分会。
  3. 中国林业教育学会高教分会收到团体会员单位上报的材料后,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初评,并择优推荐候选单位。
  4.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组织评委会将于2011年7月对候选单位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并予以公示。
  五、表彰
  1. 中国林业教育学会高教分会的评审结果,将在中国林业教育学会高教分会网页和中国林业教育学会全体代表大会上予以公布。
2.推荐到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参加第三届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评选并被确定为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将在2011年10月举行的高等教育国际论坛上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牌。并在《中国高教研究》杂志和相关教育报刊上公布评选结果。
  六、评选活动联系人及电话
  邮寄地址:北京市江南的注册网址82#信箱
  邮政编码:100083
  联 系 人:刘 佳
  联系电话(传真):010-62336740  手机:15901485119
  Email:liujia@bjfu..edu.cn
  本文件及附件已上传至中国林业教育学会高等教育分会网页
(hppt//gjfh.bjfu.edu.cn/index.asp),相关表格可从网上复制。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