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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高校工会突出维护职能的几点认识和建议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03-02-24)

    江南的注册网址 张振民

     最近党中央领导在多次讲话中反复强调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问题。全国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把认真维护广大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放在突出的位置。这是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决定的,正像江泽民同志在关于讲政治的谈话中所指出的那样,在改革不断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我们一些干部群众观点淡薄,不联系群众,不关心群众疾苦,不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甚至欺压群众。有的以权谋私,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甚至坠人犯罪的泥坑……”。我们有些干部照搬照抄外国的管理经验,崇尚家长式的管理方式,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听不得半点批评意见,民主集中制得不到真正落实,职工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真正维护,虽然是少数人所为,但不注意将影响到改革开放大业的顺利进行,影响到社会稳定,以至败坏党的声誉。所以尉建行同志讲维护广大工人阶级的利益,群众更加需要,党更加需要,政府更加需要
    诚然中央领导讲话的背景主要是当前经济大潮中无视职工权益的现象,但认真维护职工主人翁地位决不是只指工矿企业,对各行各业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为这是党的阶级性所决定的,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实质所决定的。因此对于高等学校来讲也是十分必要的。也存在如何认真落实广大教职工在学校改革中的主人翁地位问题,决不能借口高校不同于工矿企业,而忽视这一指示的落实。我们必须下力气创造性地结合高校特点摸索一套认真维护广大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权益的经验,建立相应制度,推广有益的尝试,是十分重要的任务。
    事实上,全国高校教代会制度的建立已为教职工在党委领导下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找到了一个基本形式,是高等学校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这一指导方针的制度保证。<教育法)也对此做了规定。目前的问题是如何进一步发挥教代会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它的实效。实事求是地讲在实践环节上,各高校确实存在着差距,就是教代会制度执行得较好的校院离中央要求和教职工的意愿也存在着一定的距离。为此结合认真贯彻中央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认真维护职工主人翁地位的讨论与研究谈几点认识和建议。

    一、认真维护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关键在子抓各校领导班子的民主意识。

    高校教代会制度的建立及十多年来的实践丰富了高校系统的民主建设,促进了各级领导民主意识的提高,调动了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与改革的积极性。实践证明教代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但这是不是说有了教代会制度,就等于落实了广大教工在高校建设与管理中的主人翁地位了呢?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由于有了教代会就都能认真维护了呢?回答是否定的。
    近几年来在多次举行的高校工会工作研讨会中,很多同志从不同角度回答了这个问题。
    有的高校对教代会作用为什么不尽人意做了调查,不少教职工讲领导民主思想不端正,调动群众积极性是一句空话,有的领导把教代会当抹布,想用就拿采擦一把,不想用就丢在一边无人问。有的称教代会是摆设,是花瓶
    有的高校调查反映,目前一些领导对学校管理习惯于人治,因此民主管理水平,往往取决于领导民主意识的强弱,及他们对民主管理重要意义的理解和认识程度。主要领导开明些,群众得到的民主就多一些,反之,群众就很难办,即使工会、教代会再努力也无济于事。
    群众的这些反映,难免有所偏颇,比如由于所站角度不同,对问题的处理与解决的程度、方法往往就不尽相同,群众由此就会产生不满和提意见没用的怨言,这是很容易理解的。但也不可否认,群众的认识也反映了当前教代会作用的发挥受党政领导民主意识程度的制约这一现实问题,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正视这个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要不断提高党政尤其是行政领导的民主意识程度,另一方面切实完善教代会制度,使之作用不因校领导的重视程度而变化。在第一方面我们建议及早制定并实施教代会评估条例,在条例中应明确校党政领导,对教代会应负的职责,把对教代会的评估与党建与政治思想工作的评估和对校级干部的年终审核与评议直接挂勾。把提高民主意识的一般要求变为摸的着看得见的上级监督与群众的评议。
    二、加强和完善教代会制度是当前高校民主建设的首要任务
    目前北京高校绝大部分都建立了教代会制度。据调查表明教代会作用发挥得好的大约占工1/3。相当一部分学校处于一般状态,甚至流于形式。有的学校错误认为教代会制度的建设就是工会独家的事,就不知离开党政的支持,教代会的作用就很难发挥,达不到应有效果。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教代会具不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这个问题涉及到了教代会的实施条例,因为条例是规定教代会的权利与义务和权限的法律依据,国家教委曾经下达过教代会的<暂行条例),但对于教代会的权利,权限规定得很笼统,往往不便于操作。校领导往往并不明确那些问题必须要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哪些交教代会讨论即可,所以往往出现有时间就交你讨论一下,没时间就由行政往下灌;群众意见较大,一时明显通不过的,就不讨论绕着走就是了。教代会与工会领导也往往因为权限不明确,怕干扰党政领导的大方向,而畏手畏脚,在这种状态下,教职工不满意甚至对校领导和工会、教代会都有意见就不足为怪了
    !
    这种状态的存在,显然与当前党中央的方针及要求工会突出维护职能的指示精神不相适宜,成为推进和完善教代会制度的主要障碍之一。为此我们建议及早修订高校教代会实施条例,使教代会建设进一步走上法制的轨道。这不仅是广大教职工及工会工作者的要求,也是高校党政领导的希望,更是真正贯彻落实党中央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维护广大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需要。

    三、欲使工会突出维护职能,就必须切实加强工会在学校中的地位,积极发挥工会的作用。
    随着教代会制度的建立,各校工会组织的作用逐年加强。尤其中共中央[89]12号文件极大地推动了工会工作,使工会工作进一步受到各级党政领导的支持。然而在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上,程度却有所不同。原因何在呢?
    1
    .党政领导对工会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上还存在偏差。工会就是搞搞福利,组织组织文体娱乐,搞搞送温暖的活动,这种认识在不少党政领导思想深处是大有市场的。因此虽然口头上也讲工会工作重要,但一遇实际就往往走样了。尤其在维护问题上,希望工会多为党政排忧解难,不喜欢工会站在群众立场上向党政领导提意见,担心工会与党政闹独立。往往把工会看成党政领导下的一个职能部门,束缚了它的独立性和创造性。

    2
    .工会干部从整体上讲还存在着素质与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影响了工会四项职能的充分发挥。
    3
    .工会干部中普遍存在的思想。怕站在群众立场上向党政领导提意见,维护群众权益遭排斥和
    打击。怕被扣上脱离党的领导的帽子
    4
    .工会、教代会的职责与权力还不相匹配,有待今后逐步完善。
    从以上分析来看,要想使工会作为党政的助手,共同完成突出维护职能的任务,那么就有必要在实实在在的提高工会地位方面做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
    比如在观念方面,要努力形成工会干部应敢于为广大教职工讲话的局面。在年终评议工会干部时把这一项做为评议标准。党政领导应理解和支持他们。其实工会代表教职工讲话,有些类似律师替委托人讲话一样,他不是为委托人的错误辨护,而是维护宪法的尊严,维护委托人在宪法范围内应得到的权益。不能把律师与法院对立起来。法院和律师在维护法律尊严的表现形式及所站的角度是有区别的,正因为有这个区别,才能使判决工作减少失误。同样的道理我们不能因为工会站在教职工角度就认为工会和党政不一致。工会同志也不能怕被别人扣上与党政领导不一致的帽子而不敢站出来为教职工说话。当然这里还应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考虑效果,但这是另一个问题。关键要搞清党政与工会目的的一致性和角度的有别性,这是长期以来使工会在维护工作上放不开手脚的观念障碍。这个障碍突破了,党政领导就会更加理解和支持工会维护职能的发挥,工会同志就会更加大胆地创造出更多的好经验,校园中的民主意识和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就会增强和形成。借口工会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因而使它工作失去相对独立性,甚至把它简单看成党政机关的一个部门都是错误的。这样只会使工会失去广大教职工的理解与支持,丧失领导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其实,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主人翁地位方面党和工会是一致的,工会是党的得力助手,矛盾的表现往往是在教职工与行政系统之间。所以行政领导支持和理解工会的工作,就会使工会维护作用发挥得更加充分。
    工会维护、教育、参与、建设四项职能实际给了工会干部充分显示能力的舞台,要求工会干部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协调能力及较强的群众观点,可以说,工会应该是一个培养干部的理想岗位。但目前实际上并不是这样,有才干、年轻的干部并不愿意主动选择到工会来工作。他们总有作工会干部没前途的感觉,迭从一个侧面真实反映了工会在学校中的地位,也制约了工会干部的整体素质水平的提高。而对当前工会担负的如此繁重的任务,我们必须赋予它相应的地位,使工会工作受到人们的重视,并采,取具体的可行措施,如奖励措施,后备干部定期到工会任职锻炼措施,专职工会主席由付校级干部担任。工会主席尽量避免兼职,这样工会主席可以全身心投入到工会、教代会工作中去,以适应新时期党赋予工会的更加繁重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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