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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批准30个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教高司函[2012]171号)

2019-09-24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要求,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研究制订了建设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的有关政策性文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择优择强原则和严格的回避制,组织专家对中央部委属高校申报的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有关材料进行了评审,遴选出了30个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经网上公示,无异议。经报教育部领导同意,决定批准厦门大学教师发展中心等30个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为十二五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中央财政资助每个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500万元建设经费,在十二五期间分期拨付。

附:十二五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名单

1.厦门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2.重庆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3.清华大学教学研究与培训中心

4.北京大学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5.复旦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6.中国人民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7.南京大学教学发展中心

8.山东大学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9.浙江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10.华东师范大学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11.四川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12.华中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13.武汉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14.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15.上海交通大学教学发展中心

16.吉林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17.西安交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18.北京交通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19.北京理工大学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西南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1.陕西师范大学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中心

22.东南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3.大连理工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4.西南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5.华南理工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6.西南交通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27.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8.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学质量与师资培训办公室

29.中南民族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30.北京师范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31.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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