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2012年春季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书的通知

作者: 理学院点击数:更新日期: 2011-11-16

关于填写2012年春季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书的通知

各学院、任课教师:

现将2011-2012学年第2学期(2012年春季,2012-1)的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下发给各学院,请各学院主管院长及研究生秘书负责安排任课教师,填写《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书》(一式两份,学院存一份)。

未上交教学大纲的请尽快撰写并上交,教学大纲上交情况见各学院教学计划安排表。

教学任务书及教学大纲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于2011122日(第14周周五)前收齐后交到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处(主楼207),以便安排下学期的研究生课程表。

填写教学任务书时需注意如下事项:

1、研究生教室十分有限,请尽量自行安排上课地点,并具体注明;在课表排定后,所有课程都必须按课表上安排的时间、地点上课,不允许再调课。

2、课程安排要有规律,一般在“18周”和“1118周”两个时间段授课,每次课一般为4学时,晚上为3学时,自行安排教室的在保证课程学时和教学内容的前提下可以灵活安排。

3、因教学质量评价、选课名单查询、成绩录入等只对主讲教师(教学任务书上排于第一位)开放,发生教学事故时主讲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首要责任,因此在填写教学任务书时,请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执行,有变动的请填写更改任课教师信息表,另外,所有上课教师都须在教学任务书上填写完整。

4、涉及实习实验的课程,请在教学任务书中注明实习实验的时间、地点;如果需要在计算机中心进行上机实验,请任课教师和计算机中心协商,提前做好安排。

5、不能按时返回教学任务书的课程将不安排教学活动,以往学期尚未录入和上交研究生课程成绩的,请尽快录入并上交纸版成绩,否则,这学期将不安排相关课程。

6、选修课选课人数少于10人的本学期不开课,连续2年选课人数少于10人的,停开此课。在开课的第3周研究生院会根据最终选课人数决定课程的开设与否,或由任课教师在自己的系统中查看选课人数后在开课头两周内与研究生院协商确定。

7、课表预计于本学期期末(第17-18周)在“研究生院主页–教学通知”处公布一周,请各位老师一定要根据通知在网上查询自己的课程安排情况,在此阶段教师如对课表有疑问,请及时与本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由学院汇总后统一协调解决。

8、电子版表格见附件,或从“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中心-培养表格资料”处下载。

任课教师进自己系统查看选课名单及录入成绩的方法:从“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处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各位老师填写任课教师信息表时填的身份证号码,用户身份选‘教师’,认证码填写方框后边紧跟的数字(具体可查阅“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培养–教务管理”下“关于由任课教师录入研究生课程成绩的通知”)。

学位与培养处

O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下载:

·〔2011〕32号附件1:2012年春季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2011-11-2.xls

·〔2011〕32号附件2:江南的注册网址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书.doc

·〔2011〕32号附件3: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