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的注册网址理学院综合素质分评分细则(2013年9月启用版)
点击数:更新日期: 2013-11-06
江南的注册网址理学院综合素质分评分细则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强化学生自我管理的自觉性,培养学生适应市场竞争的意识和能力,创造“积极、振奋、向上、健康”的学习生活氛围;以学习为主体,运用教育评价的理论和系统管理的方法对学生在校表现进行检查、总结、判定、激励、预测和反馈,制定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本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1.以引导学生重视学习,培养良好学风为原则;
2.德智体美劳全面兼顾的原则;
3.可比较性、可操作性强的原则;
4.实事求是的原则。
一、 总述
1. 综合素质分一个记分周期为每学年开学之日至下学年开学前一日。
2. 综合素质总分100分,若有加分超过100分的,按满分100分计算。综合素质分达到50分方能参评各类奖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
3. 学生会办公室负责综合素质分的统计工作,每月15日公布当月得分情况。若有疑问,可在公布日后一周内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查询或更改申请。
4. 所有加减分项目都需要提供正式的证明,如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明,不能获得加减分。加分项目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将不在加分。
二、 道德品质与日常表现
本项基础起评分8分,满分15分,最低0分,最高可获得18分。
1.宿舍卫生检查中每次不及格所有成员扣0.5分,宿舍长加扣0.5分。
2.未履行请假程序晚归扣1分/人/次,夜不归宿的扣2分/人/次。
3.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学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查看的本人分别2、3、4、5、6、7分/人/次。
4.获得文明宿舍称号,宿舍成员每人次各加0.5分,宿舍长加1分。
5.参加学院、学校指定的活动,参加者每人加相应的分数,分数级别为0.5;1;1.5;2;2.5五级,根据活动类型决定分数。若无正当理由迟到、缺席、早退已经报名的活动,将不能得到加分,且扣活动类型相对应的分数。
6.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见义勇为标兵等荣誉称号获得者加1分。校级(不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见义勇为标兵等荣誉称号获得者,可取得额外2分(不计扣分)并可能取得18的最高分。
7.除以上原因,由于学生个人过失,对学校、学院造成不良影响者,由学院酌情给予扣分。
三、 学术、科技、学习
本项基础起评分8分,满分15分,最低0分,最高可获得18分。
1.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即可获得基础分8分。挂科科目包含所有课程(体育、公共选修等),统计为补考前原始分数。每挂一门扣2分。
2.参加英语四级考试,未能一次性通过扣1分,第二次未过扣2分,依此类推;成绩达到600分(含)以上加3分。
3.参加英语六级考试,通过者加1分(多次考试不重复加分),成绩达到550分以上另加1分,达到学校优秀水平(现为590分)另加1分。
4.参与各类学术型比赛,校级的加0.5分,校级以上的加1分。须提供完整参赛的证明(准考证不作为证明)。
5.参加校级高数、物理等竞赛,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参加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等科研项目,参与加0.5分、结题另加1分,优秀结题另加0.5分。
6.参加北京市(省部级)数学竞赛,物理竞赛,数学建模等比赛,一等奖加3.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5分。参加北京市(省部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等科研项目,参与加1分、结题加1.5分,优秀结题另加1分。
7.参加全国级数学竞赛,物理竞赛,数学建模等比赛一等奖者加5分,二等奖加4.5分,三等奖加4分。参加国家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等科研项目,参与、结题各加1.5分,优秀结题另加1.5分。
8.参加国际性比赛等同全国级比赛。
9.第一作者发表学术型稿件、论文、著作,一般期刊一篇0.5分,专项核心期刊一篇1分,核心期刊一篇1.5分,省部级会议论文一篇0.5分,国家级会议论文一篇1分,国际会议论文一篇1.5分,EI收录一篇6分,SCI收录一篇10分(会议论文除外);第二、三作者减半,以后的不加,最低0.1分。
注:同一比赛以一次考试或一份报告参与不同级别的评比,只加分数最高的一项。
10.最高分的取得:取得国家级比赛一等奖以上者及被SCI/EI收录论文的第一作者可取得最高分。
11.学术腐败,发现有抄袭论文等学术腐败现象,此项得分记为0。
12.所有学生在校第一年此项起评分计满分,若有突出表现,可计最高分。
四、 体育活动
本项基础起评分6分,满分12分,最低0分,最高可获得15分。
1.每学期每个人至少作为观众参加三次体育类活动,即可获得基础分3分,一学年6分。超过每次计0.5分;不足无基础分,每次计0.5分。
注1:运动会观众每半天记为两次。
注2:活动组织、服务者等算特殊参与者,每次加0.5分。
2.参与体育类比赛(不包含运动会),每项目计1分,例如:篮球赛,队员每打一次比赛加1分。
注:若淘汰后继续作为观众参加活动,可获得观众类得分。
3.学校运动会每参加一个个人项目加0.5分,大型团体项目加0.5分
4.体育赛事获奖,院级一等奖1.5分/人,二等奖1分/人,三等奖0.5分/人;校级一等奖3分/人,二等奖2.5分/人,三等奖2分/人;省部级一等奖4.5分/人,二等奖4分/人,三等奖3.5分/人;全国及以上一等奖6分/人,二等奖5.5分/人,三等奖5分/人。
注1:此项分为另加分,可与参与活动分同时获得。
注2:在运动会中:1、2名为一等奖,3、4、5名为二等奖,6、7、8名为三等奖。
5.最高分获得条件:获得过校级(含)以上一等奖的可超出满分限制,允许获得最高15分的综合素质分。
五、 文艺活动
本项基础起评分6分,满分10分,最低0分,最高可获得12分。
1.每学期每个人参加(包括参与和观众)2次文艺活动,即可获得基础分3分,一学年6分。超过每次计1分;不足无基础分,每次计1分。
注:活动组织、服务者等算特殊参与者,每次加0.5分。
2.参与文艺活动,每项目计1分,例如:十大歌手,选手参加一场加1分。
注:若淘汰后继续作为观众参加活动,可获得观众类得分。
3.入围赛种类的文艺活动,每晋级一次另加1分/人。
4.其余比赛加分参考体育活动第4项
5.最高分获得条件:获得过校级(含)以上一等奖的可超出满分限制,允许获得最高12分的综合素质分。
六、 学生干部方面
本项起评分0分,满分10分,最低0分,最高可获得12分。
1.校学生会、社联、各级社团干部基础分干事不给予加分;校学生会、社联副部长加3分,社团副部长加2分;校学生会、社联部长加5分,社团部长加3分;校学生会、社联副主席加6分,社团副团长加4分;校学生会、社联主席加8分,社团团长加6分。
注:校就业助理团的加分参照校学生会,所有项目均要持我院专用表格到校团委、校就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开具证明。
2.学院干部基础分
学生会干事加2分,副部长加4分,部长加5分,副主席加6分,院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团支部书记加8分;辩论队队长加5分,副队长及其他干部加3分,队员加2分。主席团由院团委老师考核,部长由主席团和院团委老师考核,副部长由主席团和部长考核,干事由部长和副部长考核。
3.各班班委基础分
每班所有班委得分总合为22分,每班通过学生投票决定该班级每个班委得分,以个人平均分为该班委最终得分。各班委最高得分5分,最低得分0分。每班班委得分总和不得超过总分22分。
4.其他职务基础分
宿舍辅导员加1分;宿舍长加1分;各级党团校辅导员加1分,班长不加分。
注1:同一时期担任三个(含)以内职位学生干部,按职位分值高低的顺序按1、1/2、0的比例取其和;同一时期担任三个(不含)以上职位学生干部,所有职位分数均取1/2求其和。此项条款不适用于“4.其他职务” 中的任职项。
注2:未干满一年的学生干部按半年计算,所有分值除以2,未干满半年的不加分。此条款不适用于被提拨的学生干部,若在记分周期内有提拔不到半年的,按新任职务扩大到半年,原职务缩短相应时间计算。
5.所有任职都需要填写在《理学院学生干部综合素质加分申请表》中,除“4.其他职务”以外的任职都需要参加考评,考评优秀的在基础分上上浮10%加分,合格的得到基础分,基本合格的下浮10%加分,不合格的不加分。
6.获得最高分的条件:在考核表中最高职务为优秀的同学,可超出满分限制,允许获得最高12分的综合素质分。
七、 考勤
本项起评分15分,满分15分,最低0分,最高可获得18分。
任何考勤点到时未缺勤且无事假病假者,可得到最高分18分;以下是扣分规则:
1. 大一跑操未到者,一次减0.5分。
2. 上课考勤,未到者一次减0.5分。
3. 学期初、节假日未按时返校归校者,一次减1分。
4. 私自离校(北京生源学生周末回家不计算)者,一次减5分。
八、 志愿服务
本项起评分0分,满分8分,最低0分,最高可获得9分。
志愿服务包括无偿献血,各类支教,志愿者活动等,内容形式不限。每次2分,若一年参加两次即可获得基础分5分。超过两次以上的一次加2分,最高8分。参与校级(不含)以上志愿服务活动,可超出满分限制,允许获得最高9分的综合素质分。
九、 其他方面
本项起评分0分,满分10分,最低0分,最高可获得12分。
1.各种各类非本专业课程学习取得的成绩及证书,每项加3分。
如辅修证书的取得,第二外语学习证书的取得,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取得驾驶执照等。
2.非文体类活动,参与一项加1分,获得名次参考文体类级别加分,活动组织者一项加1分。此类活动如:辩论赛、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模拟面试等等。
3.社会实践:
要求大学期间每人至少参与2次不少于1周的社会实践(专业实习不算),出具参与社会实践证明可获得1分,上交社会实践论文另加1分,被评为优秀论文再加1分。鼓励组队参加社会实践,成功组队出行并上交团队论文的团队,每成员可获得1.5分,团队成员各自的论文仍可按上一条加分,校级优秀团队每成员另加1分,校级以上优秀团队每成员另加1分。
4.非学术类投稿发表
院级刊物发表加1分/人/次,校级刊物发表2分/人/次,市级以上刊物发表3分/人/次。(所发表文章内容必须健康向上)
5.最高分获的条件
在非文体类活动中,在校级(含)以上比赛中获一等奖或在社会实践中,获校级(含)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可超出满分限制,允许获得最高12分的综合素质分。
十、班级活动
本项起评分0分,满分及最高分为5分,最低0分。
由班委会依据同学参加班级活动及对班级事务工作的热心程度给予,必须给整数。
十一、 附则
1.具有本院学籍的全日制在册本科学生的适用本方案。
2.评奖评优过程中,综合素质分占10%,学习成绩占90%;保研排名按保研的相关规定执行,现阶段综合素质占5%。
3.本方案自2013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最终的解释权在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量化考核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