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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暑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日期:2017-07-01

注意:学工系统http://xgxt.bjfu.edu.cn/xgxt/。

一、家庭经济困难认定(710-831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有效期为一学年,希望在2017-2018学年申请助学金等资助政策的学生,需重新提交认定申请。为减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的流程和办理难度,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在原有工作程序的基础上,做出以下变化:

1、已经在学工系统中有认定记录,且不希望变更认定档次的学生,不需要提交本年度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只需登陆学工系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即可,操作流程见附件1。

2、已经在学工系统中有认定记录,但希望变更认定档次的学生,需要提交2017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并登陆学工系统上传证明照片,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2。

3、未在学工系统中有过认定记录(含新生和老生)2017-2018学年希望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需要提交2017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并登陆学工系统上传证明照片,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登记(截止到831日)

(1)需在贷款申请成功或续贷成功后,登陆学工系统,点击“生源地贷款”→“贷款维护”→“+增加”,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点击“保存”即可。

2)对填写“学生基本信息”说明:

1.登记的贷款金额为本年度贷款金额,而非贷款总额;

2.如为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则务必填写“回执校验码”;

3.“学费应收数”和“住宿费应收数”务必按实际金额填写,学校将按照学生填写数额从贷款中扣除。

4.带有“*”为必填项。

3)特别提醒,所有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必须登陆系统填写贷款信息,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系统填报的信息为相关学生办理学费缓交,未登陆系统填写信息的学生将无法提前办理学费缓交。

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新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在假期中按如下清单准备申请材料,开学后将申请材料交至学研C812张迎,时间另行通知。续贷的学生请开学后等候学院通知参加续贷面签,无需操作学工系统。

申请材料如下:

1、学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

2、学生本人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说明(A4纸手写)及贷款申请书(见附件4,空白处手写);

3、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乡一级以上(含)的民政部门关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红章上必须要有“民政”字样,人民政府或村委会公章无效);

5、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户口本及身份证的复印件(户口本要本人的页面);

6、父母签字的委托授权书(见附件5);

7、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同意书(见附件6)。

四、“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

(一)征文要求:

1.征文题目与内容:题目不限,体裁为记叙文,字数不超过2000字,内容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要求以“国家资助改变命运”为主题,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2.征文对象: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征文提交及命名格式:提交以“学院-姓名-专业-题目”格式命名的电子文档。

4.原创性要求:参赛文章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二)征文提交与评审

1.作品提交阶段2017年72日至2017年8月1日,提交至zonghe_shiwu@126.com邮箱。

2.作品评审阶段:2017年8月至2017年9月,由学生处、宣传部、学院共同组建评审委员会,负责开展评审工作。

3.作品表彰阶段:2017年9月,全校将评选10名优秀学生获得2000元奖金,并公开表彰。

(三)活动宣传

活动宣传通过《北林报》以及“林范er生活” “江南的注册网址”微信公众号进行。评选出来的优秀作品,经作者同意后,将在校级媒体进行展示,同时推荐参加教育部的同主题征文活动。

工学院团委

附件1-学工系统中有认定记录且不变更认定档次操作说明.docx
附件2-学工系统中有认定记录但要变更认定档次以及新申请等级操作说明.docx
附件3-学生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4-贷款申请书.docx
附件5-委托授权书.doc
附件6-父母同意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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