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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学科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术成果认定管理办法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时间: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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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南的注册网址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术成果认定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基础上,哲学学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制定如下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哲学学科硕士研究生。

二、本办法所指的学术成果为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正式发表或已录用的学术论文,或与学科规定的其他代表性成果等。

三、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应获得代表性学术成果,学术成果要求以江南的注册网址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与学科研究方向相关(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导师或学科教师为学术成果的第一作者时,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为第二作者;除特别注明外),同时必须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在学科规定的期刊库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学科指定期刊库特指学科学术期刊负面清单以外的学术刊物。

2.在学科规定的报纸库及网站发表1篇及以上理论文章。学科指定报纸库特指省部级以上报刊。学科指定网站特指人民网、光明网、新华网、共产党网、求是网等国家级权威媒体网站。

3.在学科规定的学术著作中完成1节及以上内容。学科规定的学术著作特指已经出版的,与学科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专著或论文集。

4.独立完成并已出版的学术著作。

5.在与学科研究相关的领域,获得1 项及以上国家级科技奖励、国家标准、国家审定林木良种或审定草种(排名前六);或获得1项及以上省部级科技奖励、省部级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内外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排名前五)

6.参与导师或学科相关课题,主笔撰写完成1篇及以上研究报告(排名前三),或主笔撰写1篇及以上政策建议并被相关部门采纳和批示(排名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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